今年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倡导的平安浙江建设十三周年、法治浙江建设十一周年。十几年来,浙江省法学会始终坚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标杆、接地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敢于创新,积极为法治浙江建设和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贡献聪明才智,法学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了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当前浙江正处于时代赋予的发展历史新方位,法学会工作也不例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浙江省法学会工作有何新设想、新打算?值此浙江省法学会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之际,浙江省委政法委主持工作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以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专访。
马以说,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上强调,清醒地认识和把握浙江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经过省法学会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表决,浙江省法学会将自己的时代新使命、新目标定位为:把握历史方位,拉高工作标杆,努力成为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排头兵,成为法学会工作的示范省。
马以说,把握历史方位,拉高工作标杆,要注意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注重在复杂尖锐的意识形态斗争中把握方位。法学研究领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我们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和夏宝龙书记在省法学会调研时提出的“正确处理法学研究的学术性与政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独立性与协同性”的要求,强化引领意识,增强政治警觉性,提高政治判断力,在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中组织专家学者敢于发声,勇当战士,抵制错误观点和思潮,唱响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二要注重在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中把握方位。当前,浙江省委正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打赢“拆治归”三场大仗,突出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实体经济提升发展,突出“互联网+”“标准化+”,大力发展都市经济、海洋经济、生态经济,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我们要充分聚焦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职能优势,拓宽工作视野,拓展研究领域,善于发现和探索新社会领域的法治问题、新经济产业的法律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回答好新疑惑,解释好新现象,解决好新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三要注重在法治浙江建设的新实践中把握方位。十几年来,浙江省坚持不懈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法治浙江的宏伟蓝图正逐渐变成美丽画卷。当前的浙江正处于法治建设发展的黄金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以法治来支撑改革、以法治来保障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需要为“拆治归”等重点工作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在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方面,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需要加强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枫桥经验”升级版建设;在推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需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公正执法司法样板省建设;在加强反腐倡廉方面,需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因此,我们要充分聚焦法治浙江建设新实践,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深入研究,咨政建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经验,贡献浙江省法学、法律界的智慧和力量。
马以说,新方位、新使命要求我们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一是要当法学会改革的先锋队。率先在省级法学会层面进行学会改革,着力在增“三性”去“四化”上出实招,为法学会改革探索浙江经验。二是要当学术研究的先行军。牢牢抓住法学研究这一主业,拓宽研究领域和思路,创新研究机制和平台,努力为成果转化搭桥铺路,形成法学研究的浙江实践,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三是要当智库建设的领跑者。整合资源力量,凝聚人才队伍,加强政治引领,完善智库体系,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智库作用,提供好智库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浙江素材。四是要当法学会建设的示范省。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努力创新发展,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打造出可供借鉴的学会建设和工作的浙江模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