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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检察院《八条意见》助力霍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发布时间:2020-03-30 10:28 | 来源:黄河新闻网临汾频道


黄河新闻网临汾讯 近日,霍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全力服务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八条意见》,此意见由霍州市委书记李强亲自审阅、修改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这一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意见》共八条: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卫生城市创建理念,践行检察担当;

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依法行政;

三是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绿水青山;

四是严格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重点办理国有土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土地资源;

六是依法办理英雄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是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是全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卫生城市管理水平。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拆三下三进三出”工作要求,切实摸清找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保障措施,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以专项活动为抓手,聚焦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充分利用诉前程序,依法科学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善人居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与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源头防控,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等提出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难题,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公益诉讼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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