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西安12月16日电(记者倪建军)“坚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支持并重、积极参与治理、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近日,陕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所处秦岭地域的14个市(地)的各级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作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秦岭地处中国版图中心,被誉为中国的“脊骨、龙脉”,它的西端在甘肃省境内,东段到河南省西部,主体位于陕西省的中南部,长约1500公里。秦岭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同时也是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的分水岭,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和生态环境方面产生和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陕西、甘肃、河南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作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共10条30项,《通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三省区域内的大气、水、土壤、森林、草场、矿产、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秦岭生态环境实施保护,重点监督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受到侵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