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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19-07-24 10:42 |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至2020年1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并将保障律师5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

  据悉,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5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其中,律师会见、通信权方面,监督包括随意扩大不准会见的案件范围、变相要求提供法律规定以外的文件材料等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律师会见、通信权等情形。律师阅卷权方面,监督包括对于律师正当的阅卷要求,未及时安排,且未说明理由;对于律师合理阅卷次数和时间进行限制;对于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收取过高费用等情形。在律师调查取证权方面,监督对于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不能及时作出决定等情形。律师人身权利方面,监督包括对律师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律师被非法关押、扣押、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等未能提供有效保护等情形。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内容包括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和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将监督检查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执业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是否及时登记受理、是否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查终结、是否在作出处理决定后2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反馈,以及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围绕律师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检查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协调推动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积极回应律师关切,共同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地检察机关将积极听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妨碍律师执业的总体情况,以及当地律师关注的其他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确保本次监督活动真正发挥实效。同时,围绕监督检查重点,深入查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的对策和措施。

  检察机关将指定专人专班负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受理后及时全面开展调查核实,确保在受理案件后10日内进行审查,对控告申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依法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对律师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和控告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2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律师本人,并通报其注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对律师协会移交的申诉和控告,在作出处理决定后2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向律师反馈。

  最高检将组织工作组挂牌督办一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采取阅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调研督导,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对专项监督活动存在的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等情况和问题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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