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华东五省(市)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并发表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章华在会议上致辞。
江必新指出,“府院联动”的根本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同时要通过“府院联动”有效地发挥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开展“府院联动”工作,应着力于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江必新强调,行政关系的和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只有做到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才能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官”民和谐。“府院联动”是实现“官”民和谐的重要机制,要通过“府院联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案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江必新强调,要把行政异议和行政调解挺在前面,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的可由该行政机关进行首次救济;要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促进行政执法内部救济机制的完善;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处相关民事争议的权力,力求行政及相关争议的就地化解;要正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的内涵,对不应该进入行政诉讼的争议应尽可能在立案环节予以排除;要高度重视行政行为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审查,当行政行为明显不合理不正当时要坚决予以撤销变更;要高度重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对于疑难点要及时报送有权处理机关确认;要加强行政诉讼中附带的民事争议的解决,从而在实质上化解纠纷滋生的根源;要高度关注行政裁判的说理性、精准性,既要保证依法裁判也要做到充分说理;要高度关注行政裁判的执行问题,避免造成当事人来回跑的诉累;要探索构建裁判后的跟踪机制,确保行政裁判得到履行和执行。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学者代表,律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第三巡回法庭有关负责人,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司法厅(局)与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何君 周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