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明确2019年立法工作以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及时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为立法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中,出台类项目共10件:拟报国务院审查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研究制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办法》,研究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此外,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将及时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一揽子”修改。
论证储备类项目共15件。其中,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包括研究起草《自然保护地法》《不动产登记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包括研究起草《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条例》、研究修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研究修订《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研究修订《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自然资源信访规定》,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研究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置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此外,自然资源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南极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海洋基本法》《森林法(修改)》等立法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改革需要,积极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裁决、海岸带管理、红树林保护、不动产测绘及重大测绘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