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19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做动员讲话,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市场监管总局总工程师韩毅等分别介绍了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紧抓不放,通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推动整改服务隐患36万处,全国养老院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和集中处置。出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推动各地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机构,健全了部、省、市、县四级民政部门和养老院多层次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养老院服务质量普遍改善。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仍然薄弱,养老机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养老机构发展地区性、结构性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必须克服疲惫懈怠思想,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不断攻坚克难,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扎实做好今年专项行动工作。一是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敬老院政策倾斜,补齐短板。加快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尤其是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给予重点倾斜。二是要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全国养老机构的安全,不发生触及道德底线、安全底线的重大事故。三是要大力推进等级评价示范,标出“等级线”。四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基础。尽快建立完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列出“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加紧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原卫生计生委、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联合启动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9年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三年。今年的专项行动将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继续建立健全养老院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上,湖北省民政厅、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别就本单位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和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民政部主会场参会。省、市、县三级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