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6月1日电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郑某、周某等24名被告人到庭。”5月25日上午9时,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伍春辉敲响了法槌,公安部督办侦破的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据悉,该案庭审刷新了该院刑事审判的多项纪录,为该院有史以来审理的涉案被告人数最多案件,也是涉案毒品数量最大的一宗毒品案件,被告人制造氯胺酮数量高达3.1吨。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指出,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郑某组织多名同案被告人在梅州兴宁市、铜鼓县排埠镇、铜鼓县三都镇先后9次制造氯胺酮,累计数量达3107825.22克。2014年至2015年6月期间,被告人郑某将在铜鼓县制造出的氯胺酮运回惠东途中路过吉安时,累计贩卖毒品80千克给被告人胡某。被告人胡某购得氯胺酮后,藏毒于被告人刘某家中,并于2014年—2015年间,伙同被告人王某、刘某将氯胺酮贩卖给王某某、卢某、“阿超”、“飞龙”、“石子眼”等人。被告人卢某购买1400克氯胺酮后,贩卖600克给李某、800克给伍某。被告人刘某向周某购买600克氯胺酮。王某某、伍某、刘某将购买的氯胺酮先后多次在吉州区的KTV包房内贩卖。
针对指控,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辨认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40余卷证据。据悉,庭审持续了整整2天,合议庭经过评议之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宣判。(时雨、刘凯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