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于近期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中国证券报记者3月27日获悉,沪深交易所积极跟进,将推出一系列举措支持民企债券融资。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将积极服务实体经济。
其中,上交所将继续通过推进债券产品多样化建设、支持信用保护工具创设等多种方式,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投资机构、评级机构等主体的引导,促进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民企债券融资渠道建设;同步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深交所将多措并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包括推出更多直达实体经济重要领域的创新产品;加大对民企融资支持工具、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等业务支持力度,推进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等增信工具落地;推动更多符合要求的优质民企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等。
上交所试点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
积极纾解民企融资困境向来是上交所债券市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上交所曾先后推出多项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截至2021年末,全市场民企债券存量规模为8692亿元,其中上交所市场的民企债券占比45%。
具体来看,在债券创新品种方面,上交所先后推出募集资金用于纾解民企融资和流动性困难的纾困债、支持中小型高科技成长性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债、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企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债,以及双非可转债、可交换债等股债关联产品,并积极推进优质民企在双创债框架下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近期已有一批企业在上交所成功试点发行科创用途的公司债券。其中,优质民营主体通过发行科创债用于科技研发等,例如小米通讯在上交所发行科创用途短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2.9%,融资成本低,极大地便利了科技研发融资。
在资产证券化产品方面,上交所积极支持依托应收(供应链)账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直接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民企,协助其拓展融资渠道。
在增信措施方面,上交所推动设立以民企债券为参考债务的信用保护工具,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风险识别管理方面的优势,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去年四季度以来,上交所举办多次债券投融资交流会,建立“上交所搭台,市场唱戏”的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发挥市场组织者作用,增进投融资两端交流,畅通民企融资渠道。3月以来,多家优质民企在上交所市场成功开展公司债券及ABS融资。
深交所积极推动固收产品创新
深交所聚焦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固收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截至3月25日,深交所债券市场累计支持民企融资约2.6万亿元。深交所民营上市公司债券融资规模占深市民企债券融资的三分之二。
首先,深交所持续推出精准服务民企、科技创新系列产品。2015年公司债政策改革后,陆续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私募可转债等,直接或间接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约250亿元。
其次,大力推动知识产权ABS可复制、规模化发展,实现融资近130亿元,实现专利、商标和版权全覆盖,助力打通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的“融资、交易、运营”业务链条。
再者,拓展运用第三方增信、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等方式缓解民企融资难题。支持民企增信发债,累计发行具有增信措施的民企债券超过3100亿元;发行核心企业供应链应付账款ABS超6900亿元,累计帮助多行业、数万家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提前回款,实现低成本融资。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深交所2018年启动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先后推出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落地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配合中国结算于2021年3月底开展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截至目前,深市已累计达成合约交易77笔、凭证项目9单,规模合计42.9亿元,撬动民营企业融资约200亿元。
另外,深交所积极探索缓解民企流动性压力支持工具。2018年推出首单纾困债“18深纾01”,累计发行纾困债234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直接或间接缓解上市公司及股东流动性压力,拓宽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资金渠道。
多维度破解民企债券“融资难”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上交所前期已积极发挥市场组织者作用,推动民企在债券市场融资,通过开展市场机构调研、推进债券产品多样化建设、支持信用保护工具创设、举办债券投融资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务实、有效地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投资机构、评级机构等主体的引导,促进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民企债券融资渠道建设,同步健全民企融资增信支持体系,以及全流程信息披露机制和违约处置机制,提振市场对民企债券的信心,从拓渠道、增需求、防风险等多维度破解民企债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持续深化对民企债券融资服务机制,提高融资成效。下一步,深交所将多措并举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具体而言,推出更多直达实体经济重要领域的创新产品,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发行科技创新债、创新创业公司债、数字经济主题债等品种;加大对民企融资支持工具、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等业务支持力度,推进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等增信工具落地;推动更多符合要求的优质民企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优质民企融资效率;持续鼓励民企优先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类REITs、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基于资产信用的证券化产品,拓宽优质民企融资渠道;强化民企债券全流程信息披露;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类主体沟通,合力支持民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