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今天(3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推进今年招考制度改革等提出新要求,同时明确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通知》明确,今年高考将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各地要依托“山东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完善综合素质档案,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评价指标体系,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动整合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要突出强调过程评价,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选拔体系中的作用,继续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权重,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要不断优化服务,细化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好“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继续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