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
3月8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以党建为引领,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和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服务站、经济合作社“五位一体”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支撑,驻村(社区)单位和其他市场主体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构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和农村“五位一体”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党组织对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开展服务。
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发挥综合服务平台和枢纽作用,推动供销、金融、邮政等各类服务入驻整合,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先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发展城乡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维修、家政、护理、餐饮、零售、美容美发、房屋租赁等便民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城乡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实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结合乡村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
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规范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
建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引导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接受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创新。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特殊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并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服务需求。推广城乡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实现村(社区)组织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全覆盖。(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