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
市医保局日前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策适用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此次规范调整共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基本涵盖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的常用技术;同时,结合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专业建议,对皮下注射等10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常态化调整。根据本市医疗技术发展和价格管理需要,在有替代项目可使用、不影响患者就医和临床使用的情况下,同步废止13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项目“新陈代谢”。
规范调整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同时,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同步配套了医保及工伤报销政策。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在费用可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据了解,目前本市具有辅助生殖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15家。
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并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后续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加大监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