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根据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方案,我省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管护单位实际交付使用且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的公路资产、经营性公路、专用公路资产纳入清查范围,确保“全口径、全覆盖”,做到全省“一盘棋”,力争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此次清查由管护单位承担清查主体责任,乡道、村道由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登记主体并组织登记,企业入账的公路资产由企业负责清查登记。对新入账的公路资产,需统一规范预算项目代码名称。
为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省财政厅依托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系统,研究开发了公路资产卡片,卡片包含公路技术等级、行政等级、价值、数量、举债情况等63项内容,可直达乡镇,并为企业开通填报通道。管护单位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报后,卡片数据即可生成清查数据,清查过程中做好与现行公路基础数据库数据对接和匹配,通过此次资产专项清查,最终实现公路资产数据动态管理。清查工作结束后,省级还将对各地清查工作进行通报,并把清查结果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记者 杨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