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委强化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延期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导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申请延期整改的27个岸线利用项目已完成整改,标志着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长江岸线保护,2017年12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长江委举全委之力,会同沿江9省(直辖市)依托河长制平台,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摸清了长江干流溪洛渡以下3117公里河道、8311公里岸线(含洲滩岸线)范围内5711个岸线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项目台账,通过分析研判,确定2441个项目涉嫌违法违规。
2020年11月,水利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414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剩余27个项目因涉及疫情汛情、司法诉讼、民生保障等特殊情况,经相关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河长同意后申请延期整改。针对27个延期整改项目,在水利部指导下,长江委加强跟踪督导和现场检查,实行“一周一报告、半月一检查”制度,开展了10多次现场调研检查,并运用长江经济带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问题的督办。目前,2441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拆除取缔847个、整改规范1594个,共腾退长江岸线长度162公里,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面积238万平方米,完成滩岸复绿面积1225万平方米。通过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河道行洪通道更加通畅,岸线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促进了岸线资源的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和科学利用,取得显著防洪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江委河湖局、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水文局、长科院、长江设计集团等部门(单位)参加了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