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的十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优化贷款审核流程,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时间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优化措施实现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四减”。
首先是减材料。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无需再提供还款卡(或存折)原件,只需告知还款账号以供校验;属于存量住房贷款申请的,无需提供首付款收据和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借款人信息能够调用身份证和婚姻关系电子证照核实的,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离婚证)3份材料。
二是减时限。对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通过同步完成担保审核和贷款复审等,审核时间将由原先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三是减跑动。借款人无需再联系开发商取得《关于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无需再联系开发商给《收证合同》签章。
四是减签字。将在借款合同、变更协议、贷款审核确认书等单据中启用电子印章,在申请表等单据上启用电子签名,来减少借款人的签字数量。
以夫妻办理二手房贷款申请为例,优化后可以减少2份纸制借款申请表签字和4处借款合同签字,借款人只需在4份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抵押人2处签名,签字数量由36个减少为16个。(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