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实施首月。记者从省税务局了解到,安徽省累计为相关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15.1亿元。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公告,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其中,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规定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
为确保11月1日政策顺利实施,省税务局及时优化办税系统,于11月1日凌晨前完成各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工作。11月1日起,全省17.9万户制造业小微企业和1.4万户制造业中型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时,操作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申请延缓缴纳规定范围内税费的提示。纳税人点击确认办理缓缴税费后,相关缓税申请自动受理。其中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无需确认,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部分税费,自动延缓至3个月后缴纳。
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省税务局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录制政策解读视频,通过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纳税人宣传。同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加强培训辅导,实行跟踪服务。除此次缓税政策外,其他减免退税优惠政策也全部纳入辅导范围,确保已享受的组合享受,未享受的全部享受,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记者 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