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以拍卖和挂牌方式进行交易 采用限时竞价
近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自治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拍卖竞价、挂牌报价竞价、签订成交确认和结果公示等工作进行明确。
根据《规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拍卖和挂牌方式进行。进入交易程序前,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门户网站和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自然资源部门将公告信息同步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规则》明确,网上拍卖和挂牌均采用限时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其中拍卖交易直接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采用无底价原则,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叫价,每宗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挂牌交易设置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挂牌期,在此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可多次报价。挂牌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以挂牌期最高报价加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作为起始价。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根据《规则》,交易机构在成交确认书生效后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举报和投诉的,属于交易服务环节的由交易机构管理部门接受并处理;属于用地和出让(出租)违法违规的由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并处理。《规则》还就交易中止与终止的情形、竞得人和工作人员在交易活动中实施行为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