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辽宁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价格监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求广大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尚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