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海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18 09:45 | 来源: 海南日报


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省人社厅10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显示,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3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4元,适用于儋州市、三沙市、琼海市、澄迈县。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9元,适用于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记者 梁振君 通讯员 李京赟)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黑龙江省部署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深耕湖北文旅市场 30家旅行商在汉… 广西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作出… 广东开出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 安徽加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综合消息:海外专家和媒体热议神舟… 北京国际自行车骑游大会昨在北京世… 零下!北京气温下半年首破冰点 刷…
推荐文章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 中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第六… 农业农村部部署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 黑龙江省部署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深耕湖北文旅市场 30家旅行商在汉… 农业农村部举办兽药审批服务开放日… 广西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作出… 广东开出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