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杜绝考试排名,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开学前,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的通知》,全省中小学教师签订“双减”承诺书,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范教学行为,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双减”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遴选优秀学校和教师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中小学生减负共识。广大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行为,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遵守承诺。对违反承诺的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坚决杜绝参与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保证“零起点”教学,优化教学方式,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行为;降低学生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出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排名以及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等行为。
新学期,各中小学教师将亲自批改作业,按要求控制作业量,不留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不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等行为。要保证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强化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等行为。坚决杜绝索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参加学生和家长组织的宴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