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频获政策支持,包括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业内人士指出,激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同时借助公募REITs这一金融创新工具,有利于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有望解决行业存在的资产价格高、融资成本高但收益率低等方面的问题。
引导多主体投资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意见》明确,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同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探索在其他基础设施领域开展试点,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项目土地用途原则上应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以及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而无法分割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少数配套设施用地除外。同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试点主要行业,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为企业减负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呈现资产价格高、融资成本高但收益率低的特点。根据海外市场经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初期会侧重于在供地阶段给予补贴。《意见》明确提出“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等政策,为企业减负。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获取方式有了更多可能。
“住房租赁行业具备前期资金需求大、盈利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特征。”赵然指出,《意见》提出“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发行债券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等措施,有利于解决持有重资产的租赁企业投资回收周期过长的问题。
规范租赁市场
北京市住建委7月5日透露,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租赁中介企业,主管部门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向社会公布。近日,北京市结合近期日常监管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梳理出第四批共13家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提示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列入13家重点关注企业名单的基本为中小型中介,包括北京日升广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佳铭天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有路前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完美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
业内人士指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在有效控制成本、盘活资产、解决前期资金垫付等问题上具备较强优势。在实际运营中,成熟且规模较大的公司具备相对较强的抵抗风险能力,对行业稳定发展有较大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