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行动方案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211条措施保障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11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推动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三个方面,详列211条重点改革措施,明确2021—2022年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目标和努力方向。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群众“能办事”,《方案》针对破解市场准入多头审批问题,提出实现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其中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00项。
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推动企业群众“快办事”,《方案》针对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提出实现全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针对再造办事流程,提出实现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理”平台,推广“不陪同查验”“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海关查验作业模式;针对压减办事时间,提出:依托“闽政通”App,实行网上自助刻章。针对提升办事便利度,提出:推动137项高频“跨省通办”事项梳理和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将“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提高至70%以上。
为营造安商重商的良好氛围,助力企业群众“办成事”,《方案》针对提升创新创造活跃度,提出制定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政策措施;针对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提出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纳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内容。2021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3倍,2022年末达到3.5倍。(记者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