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银保监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布多项举措,着力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意见》指出,全省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
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保险业务品种。
加强风险管理。认真按照规定进行贷前尽职调查,针对知识产权特点确定质物调查重点,严格进行贷款担保审查。鼓励利用专利执行保险加强质押项目风险保障,缓释金融机构风险。
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适时扩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和支持范围,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参与,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完善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贴政策,推进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互通,将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现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和支持各市州、园区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补贴政策,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省从政策引导、绩效考评、服务宣传等方面多管齐下,重点推广财政捆绑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投贷联动、债股结合”两种模式,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927笔,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4483件,质押融资金额累计125亿元。(记者 胡盼盼 通讯员 吴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