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区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的8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跨省通办”目标任务共计8项,分两年完成,2020年须完成3项,2021年底前完成5项。去年12月,“跨省通办”任务下达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下发任务分解说明,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跨省通办”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依托全区集中统一的“智慧公积金”平台,我区在去年已完成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异地登记开户4项“跨省通办”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电子签章等技术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异地变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项“跨省通办”目标任务。
今后,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既能全程网办,也能在外省(区、市)业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异地办理。此外,全区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设立了“跨省通办”窗口,为暂时无法全面实现网络办理的部分外省(市、区)缴存职工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方式提供优质线下服务。
据介绍,我区以自治区级统一、同步推进的方式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了国务院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的“跨省通办”目标任务,走在了全国前列。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方式,为新疆和外省(区、市)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提供了保障。(记者 王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