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4月25日 星期日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4-25 10:1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张璁)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办法》提出,七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24日 06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已建碳交易系统达24个 覆盖全球16… “强基计划”既是招生改革更是培养… 北京海淀公布首批5所垃圾分类示范… 第56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将于5月… 中俄将合作建设国际月球科研站 中国空间站核心舱器箭组合体转运至… 博鳌亚洲论坛港澳嘉宾: 用科技创…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3000万千瓦以…
推荐文章
已建碳交易系统达24个 覆盖全球16… “强基计划”既是招生改革更是培养… 北京海淀公布首批5所垃圾分类示范… 第56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将于5月… 中俄将合作建设国际月球科研站 中国空间站核心舱器箭组合体转运至… 博鳌亚洲论坛港澳嘉宾: 用科技创…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3000万千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