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台16条举措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助力 暖商安企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市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日前,市司法局出台16条举措暖商安企。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5部分16条,分别从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营造公平发展法治环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亲商安商社会氛围、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成立“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
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措施》中提出,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加强和改进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尤其,推动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滨海新区落地,成立“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加强天津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线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优先推荐机制。
建立市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
在营造亲商安商社会氛围方面,《措施》中提出,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建立市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法治资源,围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问题处理、决策参谋等重要环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平台,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的“一站式”法治服务。
大力整治运动式、“一刀切”执法
在营造公平发展法治环境方面,《措施》中提出,要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发挥新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大力整治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有关执法单位制定出台本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防执法扰企,禁止违法“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现象,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此外,还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简单证照类等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记者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