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诚信菏泽”建设,持续优化信用环境、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山东省菏泽市近日制定“诚信菏泽”建设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将加快建立政府失信行为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公开自主承诺,努力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重诚信、处处有诚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诚信菏泽”建设。
形成信用信息“一张网”
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相关制度,加大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监测预警等方面工作力度。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归集共享功能,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快完善全市公共信用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全面覆盖各级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标准,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同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公示。
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机制
全面归集政务信用信息,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实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依法依规追究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调度了解的情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有权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建立政务失信问题重点调度制度。
做好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失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培训;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到“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等三级信用网站在线申请信用修复;指导失信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及时撤销失信信息公示,维护市场主体信用权益。
组建民企发展法律服务团队
鼓励律师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承办企业与政府间涉诉涉法事务,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甄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菏泽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队”,为服务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书;按照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由市场主体自主承诺,以信用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达到条件即可获批经营,违背承诺者依法惩戒;推动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型承诺书,组织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行业主管部门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均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实现阳光监管;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优势,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行业内诚实守信的经营单位,知晓行业失信者,使守信者获得更多交易,失信者被行业淘汰;组织会员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