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0日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持续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强化低保兜底作用,截至7月底,全省城乡低保人数达144.1万人,较去年底净增13.1万人;全省城乡特困人员人数达30.69万人,较去年年底增加6.23万人。同时,全省15市出台了低保提标文件,城乡低保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47元、44元,达到每人每月622元、47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65元、60元,达到每人每月895元、643元。
作为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本制度,社会救助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每半月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定期向各市下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数据,部署各地逐人逐户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截至6月底,全省193.4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有82.8万人纳入了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范围,占比达42.8%。
同时,山东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市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和35%-45%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动态、稳步地高于省定扶贫标准。妥善部署低保渐退,潍坊、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等7市规定,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济南、青岛、东营、枣庄、烟台、济宁、威海等7市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渐退到2020年底。
在临时救助方面,山东省不断完善备用金制度和“救急难”工作机制,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电话,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6.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亿元,为945.04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5亿元。目前,各市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规模大部分达到5万元左右,其中青岛、淄博、东营、临沂、滨州、菏泽的部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规模达到20万元以上;全省各市的乡镇(街道)直接审批的临时救助金限额普遍在3000元以上。(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