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于今年2月上线试运行,至今已录入超过15.8万套的房源信息。为积极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自2019年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城市以来,济南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出台11项配套政策,为的就是让“新市民”住有所居,实现租住后的“幸福度”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
正组建住房租赁公司统一管理政府所有产权房源
今年5月9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下,济南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中国建设银行将提供不低于300亿元的贷款支持济南市筹集15万套(间)政策性租赁住房,将服务新市民等群体20余万人。据了解,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分别与6家企业签订政、银、企三方合作协议,推动项目和资金落地。目前,已筛选出近10个政策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并确定了以万科蓝海领航等4个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记者了解到,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为在济无住房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提供小户型、低租金,建在老城区、面向新市民的住房,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未来将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要求物业服务不得低于三星级服务标准,租金标准为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70%。
为更好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政府对租赁市场的调控管理,济南市正组建市属国有大型住房租赁公司,统一管理政府所有产权房源,加大保障力度。
市租赁平台上线半年录入超15.8万套房源信息
2019年7月,济南市成功入选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得到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回望过去这一年,济南先后研究制定并出台了11项配套政策,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也面临发展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滞后等问题。配套政策的出台,为济南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济南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南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脉络逐步呈现。市租赁平台已于今年2月上线试运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人、承租人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对租赁房源从信息发布、核验到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全部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已录入超过15.8万套的房源信息。
与此同时,针对新建租赁住房怎么建、在哪建、谁来建的问题,在土地供应及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都做出详细要求,明确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需要配建租赁住房的要求,未来可实现承租人入住后的“居住感”“幸福度”与普通商品住房保持一致。
重点推动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落实新市民住房保障
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运营有了完备的实施管理办法,济南还充分考虑市场监管,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范,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证住房租赁市场安全有序运行。公众在租房时,可在济南市租赁平台上查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为构建有利于保护承租人权益的体制机制,落实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出台《济南市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承租人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保障济南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及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落户、医疗、养老、提取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着力减少承租人“后顾之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文件,凡符合济南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可在租赁住房地址办理落户,也可自愿选择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办理落户。各区县政府负责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努力解决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将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统一纳入规划,在确保“零择校”的基础上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
下一步,济南市住建局还将继续优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挖掘房源供应潜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企业,探索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同时,重点推动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探索研究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有关工作机制,为新市民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