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涂乐)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人民法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巩固和拓展江西全省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成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分布广泛的优势,大力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的能力水平。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人民法庭与乡镇政府、基层政法单位、村居两委、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等基层国家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强化人民法庭诉前联动纠纷解决和案件协调化解工作能力,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治理体系。
《意见》要求,要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建设,统一人民法庭窗口服务规范,优化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要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动实现同一诉讼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不断完善“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立体化诉讼服务模式,坚决杜绝人民法庭不立案、推诿立案等问题。要升级人民法庭跨域诉讼服务,加快形成全省法院跨域诉讼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要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保障,加强对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和督导,积极宣传建设成效,积极培育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点,推动人民法庭的解纷能力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智慧互动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