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明年底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面完善现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成果。2021年底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方案》提出,统一组织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权籍测绘和登记发证,避免重复调查、重复测绘;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权籍调查方法和技术路径;对于现存的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到2020年底,全面完善现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成果,包括坐标转换、纠正及按不动产数据建库标准,完成数据建库,初步实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汇交。2021年底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实现国家、省和市县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
《方案》明确,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将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规范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建立健全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日常更新管理机制,2020年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汇交,2021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省、国家三级汇交。(记者 陈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