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3月09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安徽省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0-03-09 10:54 | 来源:安徽日报


3月7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安徽省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减收159.7亿元。

自2020年2月起,我省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用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在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据悉,此项政策的实施,能够最大程度地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记者 汤超)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辽宁省在建82项电力工程全部复工 外国人来皖工作许可实行“不见面审… 湖南:省级早稻种子储备逾200万公… 天津市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平台2.0版… 河南大运河沿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 福建:社保服务“不停歇” 政策落… 宁夏:103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广西出台支持零售和餐饮业发展十条…
推荐文章
辽宁省在建82项电力工程全部复工 外国人来皖工作许可实行“不见面审… 湖南:省级早稻种子储备逾200万公… 天津市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平台2.0版… 河南大运河沿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 福建:社保服务“不停歇” 政策落… 宁夏:103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广西出台支持零售和餐饮业发展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