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通知》,明确在今年6月底前,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首次办税时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据悉,本次改革将按照便利高效原则,通过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推动将企业开办事项由部门间“串联”办理转变为“并联”办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理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税。同时,根据新办企业实际需求,分类办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新办企业需要申领发票的,可按照优化后程序办理,暂不申领发票的,企业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确认登记信息即可。此外,企业开办过程中资料不全,但不直接影响事项办理的,税务机关可为企业先行办理开办事项,纳税人后续补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