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7日向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7省(区、市)下拨中央救灾资金4.18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抗旱减灾工作2.5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1.68亿元。
7月下旬以来,湖北东部、湖南中东部、江西大部、安徽南部、福建中北部等地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五至九成,气温普遍偏高1—3摄氏度,气象干旱迅速发展。应急管理部先后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受灾较重省份,指导协助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湖北、山西、安徽、江西等省份旱灾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在特旱、重旱地区组建400多支“抗旱保民生”小分队,全力保障基本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