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10月28日电(胡虹) 为切实解决重庆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点做好“办理破产”指标的优化工作,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据了解,2003年世行发布了首份《营商环境报告》,包括五个指标,其中,“办理破产”指标是指企业通过法院破产程序办理破产清算或实现重整所需的时间、费用、债权人收回的债权比例(企业不再继续经营时),以及破产相关法律规定与法院执行法律的情况。
2018年,重庆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723件,比往年有较大增长,且部分破产案件中利益相关方之间矛盾突出、衍生诉讼多等问题凸显,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该方案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破产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20个重要方面提出详细的举措和要求。
“‘办理破产’主要两个指标,其一为回收率,即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费用及结果;其二为破产框架力度,即破产立法设计是否有利于恢复可行企业和清算不可行企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夏红丽介绍,依照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法院系统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破产审判中通过压减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等方式,重点做好“办理破产”指标的优化工作。
夏红丽举例介绍,日前,九龙坡区法院审理的重庆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受理到结案,仅用时116天,极大地节约了费用和时间成本,提升了破产程序的整体效益。
其表示,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已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32场,涉及债权人26282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价值,通过网络拍卖的破产财产溢价率最高达到931.23%。
目前,重庆市高院已将“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固定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纳入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全市共有破产法官152人,专委、庭领导担任审判长的38人,破产审判队伍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