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受国务院委托,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今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国草原管理工作已有1部法律、1部司法解释、1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和13部地方性法规。
韩长赋透露,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配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步伐。组织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严厉打击乱垦滥挖等破坏草原行为,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曝光力度。
强化草原法制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报告指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强化草原法制建设,扎实开展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在全国人大环资委指导下,农业部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修订工作,深入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修订草案。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农业部修订了《草种管理办法》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取消下放草种进出口等4项审批事项,简化了草种经营许可等审批手续。
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9万余起。不断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00余起。同时,不断加大草原保护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月等活动,从2013年起每年对典型犯罪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震慑作用。
非法征占用草原问题突出
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在草原上乱开滥垦、违法违规开矿、随意挤占草原修建厂房和旅游点现象突出。据统计,2016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破坏草原面积13.74万亩,其中,非法征占用草原问题突出,发案数量达到160起,破坏草原面积4.54万亩。特别是一些大型采矿项目,征占用草原面积大,对草原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报告同时指出,草原监督管理能力亟待加强。机构队伍方面,目前草原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较为薄弱,与草原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作用不相匹配,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管理能力方面,目前尚未建立草原调查统计制度,实际工作中仍沿用上世纪80年代末第一次全国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在落实草原承包、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开展精准化管理的实际需要。
依法严格划定基本草原
韩长赋说,下一步,将研究完善草原生态文明关键制度、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草原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解决现有草原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处罚偏轻等问题。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步伐,依法严格划定基本草原,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同时,报告指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可能威胁草原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强化草原监理体系和村级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装备,提升能力。
法制日报北京11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