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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严格监管保卫舌尖安全 徐辉委员建议完善食品安全法律
发布时间:2017-03-06 09:36 |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北京3月5日讯 记者邢东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这句话在民间广为流传,反映了民心所向、民意所求。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徐辉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专业化,需要以最严格的监管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徐辉称,2016年,全国政协提案委与民盟中央针对“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联合调研。调研发现,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总体向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已保持在99%以上,主要农产品监测和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但我国食品产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仍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徐辉建议,食品安全的执法权威有待加强。2015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形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一年三次违法即可责令企业停产甚至吊销许可证,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但这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加大被处罚人相关信息的社会公开力度,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徐辉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建议在细分专业领域加快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大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专业化。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基层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老化、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非常突出,有近50%承担食品检验职能的检验机构未能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建议重点改善乡镇等基层监管站监管执法条件,加强基层专业队伍建设并为他们增加必要的快检设备、监管经费和工作场地,以有效增强基层监管能力。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徐辉说,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与能力,这才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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