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严守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2016年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2262人次,处级以上干部713人次。
厦门市纪委以季度通报的方式,对谈话函询“零开展”的派驻机构进行点名通报,并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各区及市直各派驻机构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工作,谈话函询“零开展”部门由去年第一季度的20家到第三季度清零,第四季度全市开展谈话函询627件,比上季度提高4.3%。厦门市还结合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谈话函询力度。
各区、各派驻机构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谈话函询工作的方式方法,如在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探索党委(党组)纪委谈话函询同步走模式。在建章立制方面,思明区通过修订完善实施办法,切实做到谈话函询工作全覆盖;翔安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诫勉的暂行办法》。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方法,把谈话函询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谈话函询成果。(厦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