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作为责任追究的利器,通过宣传引导、压实责任、严格问责等举措,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6年全市查处“一案双查”案件93件128人。
为了压实主体责任,夯实追责基础,成都市委出台《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一案双查”的启动条件和实施程序。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明确8个方面56项牵头任务,逐一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完善清单管理。依托责任制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管理、开展日常动态抽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逐项落实清单事项,实现全程记实、永久留痕,年底对照考核,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成都市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注重查找违纪问题背后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执行不力的,坚决“举黄牌”“亮红灯”,增强责任追究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5年以来,全市共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99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市纪委加大对各级问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应追未追或追责偏轻的要求重新问责。通过曝光一批“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案例,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责任,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果。(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