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本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深化“三转”,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对干部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
按照中央纪委部署,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回归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四轮清理,省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04个精简到10个,市、县两级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4617个减少至715个,均精简95.1%。同时,对全省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业务分工和兼任职务进行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或兼任其他职务,回归主业,专司监督。
福建省纪委先后制定省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指导意见。省、市、县三级纪委分别于2014年5月、2015年3月、2016年3月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人员同步调整到位。通过内设机构调整,把更多人员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执纪监督的部门和人员占内设机构和编制数的比例大大提高。
着眼于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这一目标,省纪委先后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方案和意见,对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作出了总体规划。2015年11月,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等新设8家派驻机构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今年5月,经过两轮改革,省直单位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派驻机构数量从47个减少到40个,被监督单位从47个增加到119个。
按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2015年6月,省委办公厅印发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2016年2月,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建立县(市、区)纪委书记任免职备案制度,严把县级纪委书记入口关。
正人先正己,防止“灯下黑”
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过硬。福建省纪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带头正风肃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的纯洁性,锻造监督执纪问责的铁军。
省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把从严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会员卡等专项清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曝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干预执纪审查。
对反映纪检监察系统自身问题的信访件办理实行“零暂存”,有关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在三个月内实行100%核实和处理。在对2002年至2014年暂存信访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逐一处置的基础上,对2015年以后的信访件全部按照“零暂存”要求及时处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系统内问题,坚决“清理门户”、纯洁队伍,严肃查处了省能源集团原纪委书记江国河、省烟草公司原纪检组长孙佳和等严重违纪问题。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动态进行“望闻问切”,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教育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