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要求,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
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严格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紧盯两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加强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
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反弹回潮。同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问责。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落地生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