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委要求,杭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强调“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切实将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本次换届风气监督“六大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换届期间,杭州市将紧紧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监督。换届考察组在完成考察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当地换届风气的监督。发布考察对象预告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举报内容。选举期间,上一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全程纪实监督,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换届期间,杭州市委专门成立3个县乡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每组负责对4—5个区、县(市)换届风气进行全程巡回督查,发现所辖地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处理。督查情况和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问责追责,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责任人;既要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的问题,又要查处不负责任、不去监督的问题。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杭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