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厦门:今年以来对108名领导干部和1个党委班子追责
发布时间:2016-08-08 13:15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今年以来,厦门市扣紧定责履责问责的脉络,时刻拧紧“发条”,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坚守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以制度明确定责,构建问责追责“笼子”。先后研究制定“两个责任”具体意见和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将主体责任分解为6个方面30项具体任务,在全市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针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责追责操作难等问题,制定出台责任制市级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一岗双责”工作的意见等。在责任追究试点工作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对责任追究的启动、调查、实施等程序进行规范,明确追责对象和线索沟通、报告、监督检查等保障机制,形成规范做法,强化刚性约束,构建起问责追责的“铁笼子”。

  以检查督促履责,开出问责追责“清单”。坚持由市委常委带队开展责任制检查,采取“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方式,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全程负责核查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回头看”等工作,特别是帮助区委(党组)找原因、明措施,进一步细化9个方面24个检查要点,形成10份“问题清单”,涉及具体问题122个,在“问题清单”基础上,深入排查问题背后责任,明确22条“问责建议”。扩大集体约谈对象,增加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问责建议环节,向被检查单位移交“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督促被检查单位逐条反馈、整改,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严肃执纪,亮出问责追责“利器”。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不断加大力度,用实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撒手锏”。实行“双通报”制度,通报曝光4期4起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同时,对各区、各派驻机构开展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内部通报,持续加大压力传导。建立委局机关“一案双查”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梳理责任追究线索、分析研判责任追究问题,推动责任追究形成常态。2016年以来共对108名领导干部和1个党委班子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厦门市纪委)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第四次经济普查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 前十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 北京将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人民银行… 江西检察机关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上海高院14项任务践行长三角行动计… “四经普”结果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 台湾流感疫情逐渐发威 桃园市上周… 2019人民唐球中国巡回赛杭州站圆满…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