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名老人反映没有领到‘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重阳节慰问金’,务必第一时间调查清楚。”厦门市老年基金会将该情况函告思明区厦港街道。
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纪委立即核查该笔慰问金的发放情况,随着调查的深入,厦港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薛俊勇挪用失能老人救济款10.8万元用于个人原油指数投资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薛俊勇按照有关规定从银行支取该笔慰问金,原打算交由各社区的网格员将钱发放给这些老人。但看着原油投资指数的上涨走势,他动起了歪心思。
“今天的指数已上涨,只需要多投一点资金,就能多赚一点,可是手头最近不是很宽裕,只要等指数涨了多赚点钱,便把这笔钱还回去,就几天的时间,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抱着这样侥幸的念头,薛俊勇把这笔钱存进了自己的投资账户。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薛俊勇想象的那么顺利,短短几天时间,挪用这笔资金的投资出现亏空。
按照街道财务制度规定,慰问金发放必须在薛俊勇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薛俊勇不但没在此时将钱还上,还在街道财务人员紧催反馈发放情况时,伪造老人签名,企图掩盖自己挪用资金的违纪行为。
街道领导找薛俊勇谈话,询问慰问金发放情况。薛俊勇不是主动向上级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而是欺瞒组织慰问金已发放到位,并试图掩盖事实真相,采取边骗边补救的方法,凑够挪用款项,叮嘱社区网格员要是有人来调查,统一口径说慰问金的发放时间是在重阳节前后。
2016年1月,思明区纪委给予薛俊勇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厦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