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召开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39家派驻机构进行了授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纪委共设置38家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11家;1家派出纪工委,即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实现对116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并对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机构调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次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大了综合派驻力度,仅在少数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其他一律实行综合派驻。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占派驻纪检组总数的71%,负责综合监督101个单位,占监督单位总数的87%;单独派驻11家,占派驻纪检组总数的29%,占监督单位总数的9.5%;委托设区市纪委负责监督3个单位,占监督单位总数的2.6%。派出纪工委负责监督1个单位,占监督单位总数的0.9%。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平均监督4个单位,最多的监督12个单位。实现全覆盖后,派驻监督单位从72个增加到116个,派驻机构从46家减少到39家。
于春生强调,派驻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精会神搞好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驻在部门落地生根。要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将日常监督经常化、常态化,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充分发挥“一线监督”的时效优势,把自己打造成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自治区管理干部和县处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用“六项纪律”对照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行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党的纪律在驻在部门全面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派驻机构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派驻机构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为提高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自治区纪委于6月27日至7月1日举办为期5天的派驻机构业务培训班,将围绕落实“三转”、监督工作、纪律审查、自身建设等专题进行培训。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全程参加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