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正面撞击只为讹诈人钱财
发布时间:2016-06-17 14:35 | 来源:法制与新闻
北京警方连打“碰瓷”团伙47人落网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北京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总队日前会同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及相关单位,打掉了以凌某、黄某和郑某为首的3个黑龙江籍“碰瓷”团伙,抓获嫌疑人47名,目前已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1人。今年以来,北京警方接到多起“碰瓷”类案件,引起了北京市便衣侦查总队的重视。通过警情分析研判和外线侦查,便衣侦查总队会同相关单位一举将立水桥3名“碰瓷”嫌疑人抓获,并以此为切入点,对全市范围内的“碰瓷”类案件开展侦查打击,逐步梳理出3个以“涉酒”司机为侵害对象的黑龙江籍“碰瓷”团伙。 据警方通报,这3个“碰瓷”团伙的作案对象都是有涉酒可能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作案时间多为20时以后,作案地点集中在餐馆聚集地周边,作案用车都是凯迪拉克、宝马、奔驰、沃尔沃等高档轿车。团伙内部分工较为明确,有人负责在餐馆及周边“寻找目标”、有人专门实施“碰瓷”、有人在事故现场“观察情况”。
这些嫌疑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作案过程中完全不顾及其它车辆和路边行人的安全,极易引发意外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例如,凌某团伙成员在发现作案目标后,选择对方逆行的时候直接驾车正面撞击,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郑某“碰瓷”团伙曾在丰台区某大排档附近,同时出动5辆高档轿车作案,在发现作案目标后,因对方车速较快,嫌疑人便驾驶车辆在路上穷追不舍、伺机碰撞,但最终因事主抵达目的地而未得逞。
此外,警方在工作中还发现了另外一名骑电动车单独实施多起“碰瓷”案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该人夜间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行驶缓慢时实施作案,以出租车为主,事后常以电动车电瓶损坏或以身体受伤为由索要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赔偿金,仅2016年以来就索要所谓的“赔偿金”近万元。在近一个月的专案侦查工作中,专案组启动24小时工作模式,全天候跟踪取证,走访调查被害事主,积极固定犯罪证据。抓捕时机成熟后,近日,便衣侦查总队及丰台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200余名警力组成的打击力量兵分10路,同时展开抓捕工作,在北京市丰台、石景山、大兴等地一举抓获嫌疑人47名,现场收缴作案用车10辆。
目前,嫌疑人已移交丰台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