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近期有些酒店调价,价格调整本来是酒店的经营行为,但把涨价扣在营改增头上,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昨天,针对一些国际酒店借营改增涨价的现象,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表示。
酒店15%的服务费中已经含税,再加6.9%的“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没道理
近日,凯悦、洲际、万豪、希尔顿等国际酒店集团,纷纷以营改增为名进行“五一涨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如果消费者预订了“五一”之后的酒店房间,就会发现一些国际酒店在收取的房费中,除了房价、服务费之外,又收取了一道“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这一费用占总房价的6.9%,加上15%的服务费,酒店房间的附加费达到21.9%。
一些酒店声称,之所以向消费者加收这道费用,是因为营改增。同时,在一些国际酒店的官网首页,也醒目地打出了这样一行字:“从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VAT)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这似乎也在暗示,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酒店涨价在情理之中。
“实际上,酒店加收这笔‘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根本站不住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酒店以所谓营改增名义要求消费者多缴纳6%的费用,其潜台词是营改增将导致企业税负成本上涨6%,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误导行为。
因为,在5月1日营改增之前,酒店业是按5%的税率缴营业税的,这部分税负含在了15%的服务费中。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改征增值税,酒店先要把原来的含在服务费中的营业税费用减掉,才能再向消费者加收增值税费用。“不能只写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还应该告之消费者,5月1日起将取消征收营业税,这样信息才是客观完整的。”张斌指出。
营改增后,不是在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增值税
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有什么变化?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对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解释说,在营改增之前,酒店业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酒店业的纳税人将分为两类,按不同的方式缴税。
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销售额×3%),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价外征收而营业税是价内征收的,因此,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在营改增制度设计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酒店业特点,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一般来说,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酒店业业态多样,包括住宿、餐饮、理发、健身、休闲等多种服务,政策适用、税收征管比较复杂,财税部门将重点对其进行纳税培训和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增值税制度。
不存在因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其他酒店跟风涨价可能性较小
眼看“五一”小长假就要到了,很多人都有出游的计划。不少消费者担心:五星级酒店涨价对老百姓影响还不大,其他酒店会不会也跟风涨价?
“对酒店行业来说,原来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虽然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因为有了进项抵扣,整体行业税负是下降的。”张斌认为,单纯从税制转换的角度看,酒店行业并不存在因为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
酒店行业目前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决定酒店价格的应该是市场,只要符合市场规则,酒店是否涨价是自主的经营决策行为,但如果存在借营改增之名串通涨价的行为,则违反市场竞争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有市场监管和价格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向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介绍,马来西亚在一年前上货劳税的时候,当地政府就立了反过度谋利法,防止企业假借税改的名目过度加价、取得暴利。
张斌认为,对政府部门来说,首先需要澄清相关社会认识,避免不正确的说法给消费者和酒店经营者带来误导。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对企业涨价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违反市场监管的法律,存在虚假宣传或串通涨价的相应,就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首发)
(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吴秋余 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