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4月12日上午,民政部官网公布了该部近日印发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其中规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社会组织,将可约谈其负责人。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有违法违规情形的社会组织,执法人员将在约谈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尚未终止的,要求立即停止。对于不接受约谈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将可向社会公布其名单。
北京知道(微信号:xjb-jingshier)了解到,近年来,全国多地都有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广东深圳自去年以来,多次公布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的检查结果,主要涉及违反章程宗旨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以吸纳副会长、理事、会员等名义敛财,以社会组织名义为特定个人、企业或行业非法谋取利益等情况。
在今年1月召开的民政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曾介绍,我国“十二五”期间,共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案件1.5万个,依法取缔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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