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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定法院首次跨域审理“民告官”案|永定|民告官|跨域审理
发布时间:2016-03-15 13:09 | 来源:综合


  原标题:永定法院首次跨域审理“民告官”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上杭法院公开审理邱某不服上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这是该院自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以来,首次跨域审理的“民告官”案件。

  2015年8月8日,邱某与阙某、邱某林等五人因土地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其中邱某受轻微伤。2015年11月11日,上杭县公安局对阙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邱某林等另外四人不予行政处罚。邱某觉得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不公、偏轻,遂于2015年11月20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变更对阙某的行政处罚。

  该案经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指定由永定法院审理。为避免当事人因异地开庭带来的不便,永定法院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所在地。庭审当天,上杭县公安局副局长出庭应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为破解“民告官”立案难、胜诉难的问题,自去年9月21日起,永定法院即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对龙岩辖区内城建、公安类行政案件实行跨域管辖、异地审理。同时,坚持巡回审判原则,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就地审理,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而对于永定辖区内的行政案件,则由龙岩其他基层法院管辖,该院予以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陈立烽 张丽华)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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