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正式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韩雪颖)1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天津静海县等61个地区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通知》,确定沈阳市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沈阳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伟奇表示,这标志着沈阳市试验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构建“两型社会”将面临新的重要机遇。
什么是循环经济?
据悉,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形态,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战略部署的重要途径。
如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据刘伟奇介绍,未来五年,沈阳市将以“循环经济发展‘3+1’模式”为基本框架,以汽车零部件及工程机械再制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秸秆禁烧与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水再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六大领域为主要着力点,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和先行示范,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努力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能给沈城百姓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好处?
刘伟奇说,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可以说广大市民既是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建设成果的最大受益者。
改善市民的居住生活环境——示范市建设期间,沈阳市将加大绿色长廊、文化公园、观光公园等城市绿肺的建设力度,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打造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实施蓝天、碧水、青山、绿化工程,将循环经济理念、元素融入城市建设之中,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绿色、低碳、生态宜居之城。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推进城市废物处理,通过实施中水回用、垃圾分类收集、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绿色消费等,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改变城市市容环境。
加大对市民循环经济行为的奖励——下一步,沈阳市将借鉴日本北九州市循环经济积分卡和成都市锦江区再生银行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循环经济积分制,对公民的循环经济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奖励,通过经济激励,引导个人、单位和全社会的发展循环经济意识和行为,并使百姓真正享受到发展循环经济带来的实惠。